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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南国早报 文章作者:蒋晓梅 2011-10-14 09:42:35

从现在起,南宁市一名合格的初中毕业生,除了拥有必备的文化知识外,还要有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每位合格初中毕业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

  从现在起,南宁市一名合格的初中毕业生,除了拥有必备的文化知识外,还要有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记者10月12日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制定出台(简称《方案》),从10月开始,该方案要求在义务阶段所有中小学中全面实施。

  所谓“2+1项目”指的是,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以提高运动能力和艺术素养,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和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南宁市从今年10月起,全面实施该项目,到2012年6月全面考核。

  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在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的基础上,把“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要充分利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通过项目兴趣小组、学生社团、运动队、艺术团等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要围绕“2+1项目”组织开展对抗赛、挑战赛、才艺展演、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群体性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的激励作用。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标准,从小学3年级到初中毕业,按照年级分为三个水平,即水平二(3~4年级),水平三(5~6年级)、水平四(7~9年级);每一水平中又根据学生对技能实际掌握的情况,分优秀、良好、及格三个不同的等级。教育部制定的标准中没有的项目,由学校制定项目评定标准,报送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然后组织实施。

  学生一次可申请认定1~3个项目,也可多次进行认定。首次认定的时间,全市统一规定在本学年(即2011~2012学年)结束时,由学校组织一次认定。根据《方案》,“2+1项目”未达到相应级别良好以上的,不得评为优秀学生。

  据悉,学生若对认定的结果存有异议,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必须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如学生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相关链接: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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