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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2)

来源:当代生活报 文章作者:陈喜宁 2011-09-15 11:39:54

究竟达到多少人口应配套建设小学?建一所新学校又有些什么规范可依?日前,广西出台《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对上述问题首次做出了解答。

  小学教室不高于3层

  学校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按《试行标准》,完全小学的普通教室应在3层以下(含3层),初中的普通教室应在4层以下(含4层);另外,其他用途的楼房层数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由于城市小学生以走读为主,目前在城市中,一些公办小学未配建有食堂,而按照《试行标准》,完全小学应当配建食堂,这将适应学校提供午托服务的需要。

  《试行标准》对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提出要求,除了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外,完全小学还应配建音乐教室、科学教室、远程教育教室、计算机教室、卫生保健室等,初中还应配建实验室、技术教室、心理咨询室等。

  校舍建筑面积每生不少于8.16㎡

  学校用地不能被房地产开发用地“挤占”。按《试行标准》,完全小学和初中的学校建设用地面积有一定要求。例如,24个班的完全小学建筑用地标准为10093平方米,18个班的初中建筑用地标准为10038平方米,这就意味着校舍建筑面积每生不少于8.16㎡。完全小学和初中都应按一定标准配建环形跑道田径场、篮球场地和排球场地。

  课桌间横向和纵向走道大于0.6米

  对于一些80后家长来说,还记得当年上小学时,由于教室面积有限,课桌椅摆得很紧凑,在教室里走动有时还要侧着身子的往事。

  在《试行标准》里,对课桌椅如何摆放提出细致要求: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米的纵行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考虑到学生发育情况不一,《试行标准》提出人性化要求,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教学用房宜采用双侧采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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