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数网 奥数南宁站 > 小升初 > 政策解读 > 正文

南宁:公办小学和初中已基本取消收费

来源:当代生活报 文章作者:陈喜宁 2011-09-01 11:36:42

现在正是中小学开学阶段,学校收费成为一个颇受家长关注的问题。在有关部门严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之时,学生及家长该如何辨别学校的收费行为呢?

  现在正是中小学开学阶段,学校收费成为一个颇受家长关注的问题。在有关部门严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之时,学生及家长该如何辨别学校的收费行为呢?近日,记者就该问题采访了南宁市物价局。据介绍,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以来,目前南宁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只能够以学生自愿、非营利为原则,向学生收取经南宁市物价局核准的少数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的收费已全部取消。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按照由南宁市物价局核发的《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公办小学、初中已基本不收费

  据了解,自2008年秋季学期起,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非民办机制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借读费等费用。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了免除学杂费外,还在2008年起取消了公办学校住宿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就此,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小学、初中已基本不收费。

  另外,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郊游和课本费等少量服务项目可收费

  在学生自愿接受学校服务的前提下,市区公办小学及初中可按相关依据收取少量服务费。

  据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办小学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有2项,分别为:1.郊游费,15元/生·学期,不限郊游次数,按学期收费,如学校未组织学生郊游不得收费;2.课余时间自愿上机费,0.5元/人·小时,学校未建立校园网络活动室不得收费。

  除了按同样标准、要求收取郊游费和课余时间学生自愿上机费外,公办初中的服务性收费项目较小学增加一个自行车保管费,标准为15元/生·学期,只能向在学校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费。

  另外,公办小学、初中的代收费项目有两个,分别为:1.作业本费,小学标准为5元/生·学期,初中标准为10元/生·学期;2.课本费,应按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地方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及自治区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每年春、秋季学期开学前公布的目录用书价格收取。

  少数向学生提供住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照由南宁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宿舍直供热水费。

  学校收费须亮“证”和公示

  学生及家长应如何辨别学校收费行为是否规范?据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应当亮证收费,此证是指由南宁市物价局核发的《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学校应当在收费场所或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或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机关及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公办学校在向学生收取服务性项目和代收费项目费用时,应当开具由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收费票据,注明收费项目、标准。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

  学生及家长若发现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以及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学校违规收取代收费等行为,可拨打南宁市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接到举报后价格、教育等部门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