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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乘车安全不能一“停”了事(2)

来源:南国早报 文章作者:蒋晓梅 2011-11-30 11:15:58

[标签:广西 校车]
在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一些新的问题逐渐凸显——学生上下学安全,并不是简单的校车“停运”就能解决。

  安全教育

  绷紧大家的“安全弦”

  据了解,今年8月,自治区教育厅开展了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专项调研。调研情况显示,广西校车有两种营运模式:一是幼儿园自行营运,即幼儿园出资购买车辆,聘请驾驶员驾驶,一切费用由幼儿园负责;二是协议合同经营模式,即幼儿园与车辆所有者(驾驶者)签订营运协议,幼儿园支付车辆所有者(驾驶员)一定的酬劳,车辆维修、损耗、用油等由车辆所有者(驾驶员)负责。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有校车181辆,大部分是幼儿接送车辆。全区全民办幼儿园共有校车1517辆,其中专用校车有1273辆。学校租用的车辆559辆,家长租用车辆约110辆,面包车主要是幼儿园在使用。公办学校校车运营经费由学校承担,不以盈利为目的。民办幼儿园通过收取家长的一些相应费用(约100~200元不等)支付“校车”运营费用,自负盈亏。

  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李清先表示,广西目前也正在积极探索适合广西情况的校车安全运行模式,下一步该厅还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渗透到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针对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司机、教师、学生和家长的不同层次的交通安全教育。

百科词条:广西 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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