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和非营利 民办教育的两难抉择(3)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文章作者:钱亚平 2011-11-11 16:13:23
分成三类而不是两类能解决问题吗
一些民办教育业内人士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民办高等学校从招生、学科建设到教师待遇等方面的“平等待遇”,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民办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属性问题”。
黄新茂认为,首先要纠正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这一“非驴非马”的定性,明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
法人地位不清,也导致了民办学校在许多方面受到“歧视”。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公办教育加大投入,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差距日益明显,不仅使得民办学校招生出现困难,还出现了民办学校教师跳槽至公办学校的“回流潮”。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项家祥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这几年,东海学院的招生人数一直在下降,“去年下降了70多个人,今年下降了200多名。”
虽然国家也逐渐重视对民办学校的投入,但与公办学校相比仍是小巫见大巫。“国家给公办学校的生均经费补贴约在2.5万~3万元/人,这比民办学校高出一倍多。”项家祥说。
“但如果民办学校没有落实法人产权,政府也不敢随便加大投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高德毅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因为法人归属不清,政府就很难对学校资产进行监管,也担心一些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会将政府的投入转移至自己的公司名下。
一些民办教育界人士认为,应该把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且不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非营利性但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三种,按照这三种不同的定位来确定学校的法人归属,也许比原先单纯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更为合理。
然而,投资者拿多少钱才算是“合理回报”?对于民办学校的投资者来说,这也是一个十分困惑的问题。目前国家所认可的合理回报,在举办者看来仍不甚满意。高德毅说,“目前教育部门所希望的合理回报,一般是不超过举办者投资金额的5%,或不超过学费收入的5%~10%。”但在许多投资办学者看来,这一回报额实在太低。
“即使光是学校土地的增值,也远超过5%~10%这个比例。”一位民办教育投资者告诉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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